400-0094-002
文章來源:汕頭大學 2016-12-27 01:09:00
附:錄取規則:
廣東省藝術類(美術類)專業錄取規則是:符合上級規定藝術類(美術類)專業招生條件,且非色盲的出檔考生,根據考生志愿,首先在省文化總分投檔分數線上,按考生術科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招生計劃數的60%的考生;當考生排序術科成績相同時,按考生文化總分、外語單科成績、語文單科成績、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。其次,在省術科投檔分數線上,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錄取招生計劃數的40%的考生;當考生排序文化總分相同時,按術科成績、外語單科成績、語文單科成績、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。
其他省(區)藝術類(美術類)專業錄取規則是:符合上級規定藝術類(美術類)專業招生條件,且非色盲的出檔考生,在文化成績、統考專業成績都達到生源省(區)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的情況下,根據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(區)統考專業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。當考生統考專業成績相同時,按考生文化總分、外語單科成績、語文單科成績、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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